一、奖励对象
奖励对象为太阳成集团tyc33455cc太阳成集团tyc33455cc测绘工程、遥感科学与技术、地理信息系统专业品学兼优的全日制本科生和研究生。
二、奖学金设置
(一)乙方从2014年至2018年,每年向甲方捐赠伍万元人民币作为奖学金。当年应付款项应于每年7月前划入甲方“中海达奖学金”专用账号(户名:太阳成集团tyc33455cc,开户行:湖南省长沙市中国银行太阳成集团tyc33455cc支行,账号:584657350276,联系人:胡幽,联系电话:0731-88836729);
(二)甲方收到乙方汇款三日内向乙方出具经税务部门认可的《湖南省长沙市地方税务局其他收入发票》;
(三)乙方每年奖励甲方本科生7名,每人4000元;硕士研究生2名,每人6000元;博士研究生1名,每人8000元,另2000元作为奖助金奖励家庭困难员工。
三、申请条件
(一)热爱祖国、热爱测绘遥感与地理信息事业,文明守纪、品行端正;
(二)身体健康,达到学校体育锻炼标准;
(三)学科知识扎实,学年内无不及格科目,实践操作能力强,具有创新精神和竞争意识;
(四)本科生学习刻苦、成绩优秀,或在全国老员工课外科技作品大赛、创业计划大赛、科教创新活动及社会实践、社会服务等重大公益活动中取得了显著成绩并获省部级以上表彰;
(五)研究生至少发表一篇高水平的学术论文,或有一项科研成果,或在校级及以上学科竞赛或科技活动中获奖;
(六)同等条件下家庭经济困难者优先。
四、 执行机构及职责
为保障中海达奖学金的有效实施,甲乙双方共同成立“中海达奖学金”管理委员会和评审委员会,负责该项奖学金的评审和管理,办公室设在太阳成集团tyc33455cc太阳成集团tyc33455cc员工工作办公室,具体职责如下:
(一)乙方利用甲方资源,配合奖励计划的实施,对奖励的实施情况进行适当的宣传和报道;
(二)乙方负责奖助学金的筹集,并对使用情况进行检查;
(三)甲方负责对受奖员工学习科研等情况的调查、认证和奖学金的评审,评审结果报乙方备案;
(四)甲方需确保款项的专款专用;
(五)甲乙双方保持工作联系,就工作有关事宜进行及时磋商,保障工作的顺利实施。
五、奖学金的评选和颁发
(一)每年9月,由员工本人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,经所在学院员工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初审、推荐,报 “中海达奖学金”评审委员会审定;
(二)奖学金初选名单在学院网站公示,经公示无异议后,确定最终名单,甲方将受奖员工名单乙方备案;
(三)“中海达奖学金”每年11月份颁奖,甲方邀请乙方代表出席颁奖会,并向获奖员工一次性颁发奖学金及荣誉证书;
(四)奖学金评审坚持公开、公正、公平的原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