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位2021年毕业生:
根据《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实施细则》规定,现开展2021年毕业生第二批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工作,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申请条件
1.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热爱祖国,遵守宪法和法律;
2. 在校期间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,诚实守信,道德品质良好,学习成绩合格;
3. 毕业时自愿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工作、服务期在3年以上(含3年)。
二、申请流程
1、请加入QQ群“太阳成集团tyc33455cc基层就业联系群”,群号782862824,有相关问题可在群内提出。
2、纸质材料:
(1)员工本人填写的《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》(两份);
(2)就业协议书复印件或劳动合同复印件(两份)(选调生、老员工村官等若无合同,需报送组织部文件);
(3)就业证明或二次分配就业证明(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,请按照给出的证明模板填写),不存在二次分配的员工填写就业证明,存在二次分配的员工填写二次分配就业证明;
(4)员工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中国银行银行卡复印件(一份),复印在同一张纸的同一面上。为防止账号显示不清楚,员工需在复印件旁手抄存折或银行卡账号(若没有中国银行太阳成集团tyc33455cc支行的银行卡,请就近办理中国银行的银行卡);
(5)根据需要,由员工本人签字确认的有关证明材料(两份)。
请于2021年11月19日前将材料寄至学院,邮寄信息:湖南省长沙市太阳成集团tyc33455cc新校区地信楼126 彭老师 18874990032。(请使用顺丰或EMS)
3、电子材料:
请填写《银行卡账号信息汇总表-姓名》、
《2021年本专科毕业生第二批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申请汇总表-姓名》或《2021年研究生毕业生第二批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申请汇总表-姓名》,将2个表格于2021年11月12日前发至邮箱dxyxszz@163.com,邮件命名为“2021年毕业生第二批基层就业学费补偿/贷款代偿电子材料-姓名”。
三、员工填写材料注意事项
1、填写各项表格前请仔细认真阅读填报说明及注意事项,缺少任一材料或材料不合格的,将不接受该生的全部材料;
2、申请表中“就业单位地址及邮编”一栏中的地址,应与就业证明中所填写的地址一致,且为该生目前工作所在地(不是总公司地址);
3、就业证明相应位置应加盖人事部门公章或组织部公章,无人事部门公章的单位应开具“xx单位无人事部门证明”;
4、就业协议及劳动合同仅提交复印件,请勿提交原件。
5、贷款代偿与学费补偿就高申请,即:贷款金额高,则申请贷款代偿;学费金额高,则申请学费代偿。
联系人:彭老师,18874990032(请于工作时间联系:工作日8:00-12:00、14:30-17:30)
太阳成集团tyc33455cc学工办
2021年10月29日